俗话说,远亲不如近邻,邻里团结是非少,家庭和睦百事兴。但在金乡县鱼山街道某村子,有两家地邻因为一块土地的归属起了纠纷,在村委会、司法所多次调查、调解后,双方仍没有达成一致意见。
日前,经鱼山司法所和街道办事处金城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调解,两家终于冰释前嫌、握手言和,邻里多年恩怨终于得到了化解。
2019年3月1日下午,鱼山司法所和街道办事处金城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一起,又来到鱼山街道某村,就李某与孟某的土地边界纠纷再次进行调解。
纠纷原因:
李某与孟某双方都已经60多岁。20多年前,村里宅田合一时,将村南头长60米、北宽9.9米、南宽9.45米的一块斜地分给了两家。李某就在自家地里种了一棵树,由于地窄,等树长大时,就有一部分树根蔓延到孟某的田埂上,孟某一直没说什么。等李某将树卖了之后,孟某不愿意了,说树栽到自家田埂上了,树的收益自己也应该有一份。李某不同意孟某的说辞,后来经过村里调解,村书记重新为两家埋了地界石,孟某却私自往李某地里挪了地界石10公分,被李某发现,孟某不承认,说自家当时分的就这些地,双方因此发生纠纷。
村里多次调解未果,遂找到鱼山司法所要求调解。司法所和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做了几次工作,双方均没有达成一致意见。
为了解决此纠纷,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,工作人员再次到村里调解。因为所涉及到的土地已经被划分到两家多年,加之当时是村里荒片,村里也就没有台账可查。
调解员分析,土地本来不多,现在两家争议的不是一点土地问题,而是双方在置气。鱼山司法所和社区服务中心同志找到村干部,希望该村在原来调解工作的基础上,继续做好疏导劝解工作。随后又找到李某、孟某两人,向两人讲明“斗则伤,让则和”。希望两个人不要再因为这点地闹矛盾,多为自己孩子考虑,如果再继续争执,两家人势必会产生积怨,也会对今后自家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利影响,得不偿失。经过反复工作,终于李某同意让出10公分土地,不再为此事争执。在司法所见证下,村委会重新为两家埋上地界石,李某和孟某表示认可。至此,这个困扰村干部和社区服务中心的问题终于得到解决,司法所和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心里石头总算落了地。
在工作中,村民因为些许利益,争地界、争地面上的附着物引发的民事纠纷时有发生,当事人争议的标的不大,如不及时调解,往往会影响村内和谐稳定。
本案中,鱼山司法所调解员在遇到矛盾纠纷时既没有回避,也没有推出去,将矛盾上交,而是积极主动地调解,及时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,达到了案结事了、共创和谐的社会效果。(鱼山司法所 李彦梅)